Sunday, July 22, 2007

have to do the right thing

在忙搬家的事!!這次不是從GP搬到GP!所以要準備的事情很多!!主要是現在的房子要出租還是要賣的問題!!這次搬家是我這輩子搬過最簡單吧!!(希望是這樣!!) 因為FLY公司要負責所有的費用 所以我們連打包都要請搬家公司!!當然我聽過很多用了搬家公司搬家之後遇到的問題好像比自己搬家還多!!只是這次因為有了TATI所以也只好一切請人代勞不然我是比較想自己動手!!不過驕傲的是請了幾個搬家公司來估價每個公司說我們的東西沒有很多!!很多不用的東西也一直沒有開箱!!原來這兩年在加拿大我沒有很敗家!!


這週末是GP的STREET PERFORMANCE WEEKEND!!因為美術館也有攤位我們就帶TATI出去走走! 我覺得加拿大人真的很"NICE"!! 為什麼呢!!好像從他們的政府到一般公司或是人民都覺得要做"對的事"!!所以他們很相信人!!有時太NICE而沒有了個性!!這次有一個澳洲來的街頭藝人只是表演呼拉圈!!(GP這種活動真的不多!!) 他表演之前就教育圍在周圍看熱鬧的人群說等他表演完要在他的魔術帽裡投錢!!要是沒帶錢也要表現出感謝的表情!!我想等他表演完應該就像在台灣的夜市看狗皮膏藥表演一樣大家一轟而散吧!!沒想到他一表演完大家的真的一轟兒衝向表演者往他的魔術帽裡投錢!!投的不只是硬幣很多都是五元十元二十元鈔票這樣投的!!我看只有我很沒水準的沒投錢!!請原諒我抱著小孩真的擠不進去!阿我真的沒誇張!!他這一小時大概至少有賺一千元!!因為看表演的觀眾有至少兩三百人!!

不知是GP的人太有錢還是像我們說的大部分的加拿大人真的都是很沒個性的覺得"have to do the right thing"?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這個表演者表演之前對觀眾做的教育很成功!!

這讓我想起現在沒工作的我是不是也可以去當個街頭藝人賺賺外快外加消磨時間!!但是我這個人除了愛生氣之外沒什麼專長!!可能等TATI過幾個月再大一點時一起去表演打小孩好了!!這樣我工作時有可以省下保母費溜!!
(媽媽我不想當街頭藝人拉!!ㄨ~~~~)
不過這又讓我想起我在這裡認識一些移民!!(台灣人很少只有認識ROCHIE一個)!!大部分都是那些喜歡說什麼"一國兩制"阿!!那個土地比較大哪一邊來的移民!!讓我最不解的是他們明明就是來到了加拿大!!一個有法治的國家!!但是阿~~~為什麼做很多事都老是想專法律漏洞!!或是佔別人便宜!!我真的不喜歡!!細節不多說拉!!只是我覺得這樣的人讓我很看不起!!錢要賺也要省沒錯!! 但是也要賺的有骨氣省的有志氣才行阿!!我覺得拉!!!我倒是相信夜路走多了有一天一定會遇到X~~~~別想太多我是說會遇到"警察"拉!!


5 comments:

jamsusa said...

有人打包當然好ㄚ,雖然不會如自己所要的那樣,但是對於你們有小孩來說,很方便呢!
當初也为了要賣還是租的問題傷過腦筋,
雖說現在房子是租出去了,但是因為其實也算是挺新的房子,我們都一直擔心屋子的狀況,
所以如果讓我選擇的話,我應該還是會偏向把房子賣了,只是GP現在的房地產市場滿SLOW的,短時間內恐怕還是賣不出去??
如果你是要租出去的,要記得要讓房客簽AGREEMENT喔!不然可以給property management管,可是他們charge 10% of the rent...反正怎麼做都還是有disadvantage,good luck!!!!

Anonymous said...

你這是孟母三遷嗎?
妳好像已經搬很多次家了...
會不會我回去的時候都找不到家?

Anonymous said...

Rochie
我們也考慮先租出去了!!最近很多房子要賣!!競爭太多了拉!!

女兒!
我是夏母一遷再遷!!雖然希望這是最後一次但我相信應該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你就先在外島好好的接受管訓!!等你要搬來時我再給你正確住址就好了!!對了你們外島有接受三個月大的BB去管訓的嗎? 我們家這隻~~~很需要!!!

Anonymous said...

街頭表演打小孩,真的很有趣喲!
你先著手進行,萬一市場很大,反應很好,我馬上帶Ren奔過去表演。
我想我運氣沒那麼好,想在台灣,阿嬤的地盤上,想來我應該沒機會打小孩,乎~~~

Anonymous said...

橋喵!!
想來想去還是你家阿RENREN幸福喔!!